关于调整佛山市建设工程人工动态工资参考价的通知

2010/7/21 0:00:00

佛建价发[2009]0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实施精神,以及近期本地市场人工工资的波动情况,经对比测算后决定从2009年2月1日起,对在我市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所涉及的五个专业综合定额的人工动态工资参考单价调整如下:
        1、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的综合工日动态工资参考价不分专业和人工类别统一为52元/工日;其中执行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B.5幕墙工程” 、“B.7家具工程”这两章内的所有项目的工日动态工资为58元/工日。
        2、建设工程人工动态工资可作为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标底和最高报价值时的参考,按招标文件或工程发承包合同约定执行,凡未对动态工资的取定在合同(含招标文件)中作出事前明确约定者均不能以上述的动态工资参考价进行工程结算。
         3、本综合工日动态工资参考价,参与计取相关费用及利润,并适用我市《关于贯彻执行2006年广东省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佛建[2006] 43号)“关于规费计取的说明”中的规定。
        “工程定额测定费”已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见财综[2008]78号文。

 

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